以下是本信的主旨與全文:
關於學生的一些想法
蔡老師您好:
有些事情有溝通的必要,我想我有義務告知老師我的想法。五百元的門禁卡押金對老師而言可能無關痛癢,但卻足以影響我一週的生計,況且我身為實驗室的一員,使用門禁卡也是為了實驗室的事務,再說這筆錢一年之後就可以拿的回來,我以為利用實驗室的資源來週轉這筆費用並無任何不妥之處。
身為一名中正大學物理研究所的學生,不管是出入中正大學或是在停車場停放摩托車以及利用學校所提供的任何資源均無任何妨礙,更遑論押金的必要。老師若覺得老師自己的門禁卡也得自己支出押金就要我也比照辦理,我必須說我與老師之間有根本上的不同,老師基於自己的人生規劃到師大任教是出於自願,但我並非一開始就知道老師有天會到師大任教才決定加入貴實驗室。老師可能覺得當初有尊重我們學生自己的意願讓我們自己決定去留,但意願中並沒有包括要自己支出這筆金額。這筆錢對我剛搬到台北而言真的有所困難,要知道嘉義台北的消費水準有差,雖然我願意搬到台北來作實驗,但我以為能節省之處,我都希望能夠節省,一開始的意願問題中,沒有明白包含這筆金錢支出,所以我以為有再跟老師溝通的必要。
若老師最終還是決定要由學生本身支付這筆費用,我可能也只好自掏腰包,但此後心中難免都會掛念這件事;也可能乾脆門禁時間不出入師大。若老師允諾讓學生利用實驗室的資源週轉,對老師而言並無任何損失,反正這筆費用一年之後自然就會回到實驗室的週轉費用裡,而身為實驗室的一員則可以明顯的感受到老師處處為學生設想的宅心仁厚。兩者之間第一種狀況極有可能讓老師與學生之間產生心結,相這也並非老師所願,第二種結果予人感受完全不同,希望老師明白。
最初要決定是否大費周章跟著老師到師大做實驗時我就提出過這樣的疑慮,老師給學生的答覆是門禁沒有問題,圖書館則沒辦法讓我使用。儘管如此,斟酌之下我還是決定到師大去。但如今姑且不說師大豐富的資源根本與我絕緣,連門禁與停放機車都要被師大當成外來者處處防範。熟悉這些狀況後,學生認為實在有必要再次斟酌是否要捨棄中正所給我的一切資源到師大去當次等研究生的必要。
以上是學生粗淺的想法,望老師斟酌,且誠心期待老師的回應。
- Jul 16 Sat 2005 17:46
今天寫給老師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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