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房東提起我的租期問題,許桑看起來很錯愕,我想我這個時候跟他說我只住
到六月底似乎是遲了點。因為我的租期到八月十五,但他最後還是決定退一個月房
租給我,人真好。

其實自己也不確定自己什麼時候可以搬完,小胖不久前才我提說他想來玩,這麼早
搬走似乎也不太好。又開始陷入沒主見沒判斷能力的窘境,為了讓自己有點緩衝我
就跟房東說如果他有找到人要租再退錢給我,好像變成以後他找人來看房子的時候
我需要幫他推銷。

搬去台北的時候算是新居吧!需要請個客嗎?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回收垃圾腦 的頭像
tu100

回收垃圾腦

tu1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36 )